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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5

国企改革1+N政策文件汇编 (第二版)

在“十四五”规划前瞻部署之年,上海国资院全面梳理新一轮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围绕顶层设计、激励与混改、监督与管控、投资与追责、规范与发展、党建等核心类别,进一步更新形成52篇中央重要政策文件汇编,明晰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改革总目标和总任务以来的整体脉络与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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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负责人就修订印发《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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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队伍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负责人就修订印发《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答记者问

记者 盛若蔚 孟祥夫

2018年09月30日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018年5月1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规定》。对此,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负责人接受采访,就《规定》的修订印发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问:请介绍一下为什么要修订出台《规定》?

答:《规定》是在《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2009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暂行规定》,这是第一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予以系统规范。文件印发实施以来,有力提升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对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随着形势发展变化,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面临很多新任务新挑战。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的建设、组织工作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提出了许多新要求,需要制度化地落实到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中。二是近年来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实践方面取得了一些有益经验,需要总结推广;对于巡视中发现的中央企业不同程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也需要综合施策,特别是在领导人员管理方面,需要强化从严从实导向。三是中央企业普遍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肩负着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艰巨任务,需要培养造就、吸引凝聚、用好用活各方面优秀人才,领导人员管理制度需要更好地与之相适应,更好地体现企业特点。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时期,修订出台《规定》,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央企业的全面领导,完善适应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质量,打造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队伍,进一步激励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把中央企业建设成为党和人民可以信赖、依靠的“大国重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问:《规定》有哪些主要内容和特点?

答:《规定》共10章66条,分总则、职位设置、任职条件、选拔任用、考核评价、薪酬与激励、管理监督、培养锻炼、退出、附则,明确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覆盖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规定》的主要特点: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中央企业选人用人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党对中央企业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领导人员的管理权。二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从中央企业的市场主体属性出发,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完善与市场竞争相适应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中央企业选人用人机制创新不够、领导人员管理失之于宽松软和领导人员管党治党意识不强、担当不够、“能上不能下”等问题。四是坚持简便易行、有效管用。从中央企业实际出发,该规范的严格规范,该简化的尽量简化,该留有空间的留有空间,提高制度的精准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3.问:《规定》是如何体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0字”要求的?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党的干部,必须做到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这是好干部标准在国有企业的具体化。《规定》鲜明地将“20字”要求写进总则第一条,并围绕夯实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力量,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队伍,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在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中将“20字”要求逐一对应细化,强调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必须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必须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必须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勇担当,善作为,工作业绩突出;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守底线,廉洁从业。二是强调选拔任用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必须突出政治标准和专业能力,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在考察工作中应当突出考察政治表现,全面考察人选素质、能力、业绩和廉洁从业等情况,防止“带病提拔”。三是强调加强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经营业绩考核、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强化抓改革、强党建、促发展导向,引导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四是强调以强化忠诚意识、拓展国际视野、提高战略思维、增强创新精神、提升治企能力、锻造优秀品行为重点,加强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

4.问: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为什么必须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规定》中是如何体现的?

答:党管干部原则,是我们党干部工作的根本原则,是由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中央企业的国有资本性质决定的,不能动摇、不能走样、不能被架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必须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这是党的全面领导在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体现,是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的根本保证,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的其他原则具有统领作用。

在党中央领导下修订出台《规定》,完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就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一个具体体现。在《规定》的具体内容中,也都鲜明体现了党管干部原则。比如,在选拔任用工作中,从提出工作方案到确定考察对象,从严格考察到集体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强调都要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比如,在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试点工作中,强调上级党组织要在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方面发挥作用。比如,强调上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评价和监督执纪问责,始终把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置于严格的管理监督之中。还比如,强调上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应当推进中央企业领导人员交流培养,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脱产培训以组织调训为主。

5.问:《规定》对在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中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是如何体现的?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结合起来。当前,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有些方面还简单参照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方式,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不够。《规定》强调,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必须准确把握市场规律,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一是丰富和完善市场化选人方式,明确将公开遴选作为选拔任用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方式之一,明确对经理层成员的选拔任用可以采取竞聘上岗、公开招聘和委托推荐等方式,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二是明确提出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制(聘期制),对经理层成员可以实行聘任制,推进契约化管理。三是强化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注重区别企业功能定位,注重行业对标,注重中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全覆盖。四是强化市场化退出,包括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组织调整,以及因企业发展战略调整、产业转型、兼并重组等需要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调整,任期(聘期)届满未连任(续聘)的自然免职(解聘),形成优胜劣汰、优进绌退的机制。五是提出合理增加经理层中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比例,稳妥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有序推进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试点工作。

6.问:《规定》对选拔任用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选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样的人,体现用人导向,影响用人生态,关系企业风气。《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对选拔任用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一是强调必须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突出政治标准和专业能力,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二是强调大力发现培养选拔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优秀年轻领导人员,用好各年龄段领导人员。三是将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统一规范为提出工作方案、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或者背景调查、集体讨论决定和依法依规任职。四是针对内部推选、外部交流、公开遴选、竞聘上岗、公开招聘、委托推荐等不同选拔方式,规范了考察对象产生方式。五是强调坚持实践标准,注重精准识人,全面考察人选素质、能力、业绩和廉洁从业等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六是提出实行任职承诺制度,新任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就忠诚干净担当等作出承诺。

7.问:《规定》对推进中央企业领导人员交流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推进干部交流,是我们党干部工作的一个老传统、好传统,也是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成功实践,需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从调动领导人员积极性、保持中央企业领导班子相对稳定和加强监督等角度出发,《规定》分别明确了不同岗位领导人员一般应当交流的情形,比如,董事长、总经理在同一职位任职满9年且还能任满3年以上的,一般应当交流;还比如,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总会计师一般应当交流任职。从培养锻炼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出发,《规定》强调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在党务工作岗位与经营管理岗位之间的轮岗交流,有计划地选派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到市场开拓前沿、经营困难企业、重大专项攻坚、重大改革推进的关键岗位上锻炼,使其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增长才干,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8.问:《规定》对考核评价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有哪些具体规定,是怎么考虑的?

答:考核评价是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重要环节,是考准考实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德才表现、选准用好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基础,是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的重要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工作,制定出台并修订完善了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从近年来的工作实际看,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经营业绩考核还没有做到根据岗位职责实现对每位班子成员的个性化考核,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刚刚起步,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还不够充分,等等。

相比《暂行规定》,《规定》增加了经营业绩考核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的相关内容,从综合、业绩、党建三个维度,进一步完善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体系,突出“抓改革、强党建、促发展”的导向,并结合中央企业实际,提出了一些具体措施。一是在综合考核评价方面,强调对中央企业领导班子重点考核评价政治素质、经营业绩、团结协作、作风形象和党建工作等情况,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重点考核政治表现、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廉洁从业和履行“一岗双责”等情况。二是在经营业绩考核方面,强调实行经营业绩分类考核,按照中央企业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和责任使命,对标同行业先进企业,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调区别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岗位职责和履职特点,实现领导班子成员全覆盖。三是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方面,明确了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周期、考核方式等,有利于促进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和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发挥中央企业党委(党组)领导作用,推动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两手抓、两手硬。

9.问:对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正向激励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中央企业改革发展面临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巨大压力,需要加大正向激励,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作用,充分调动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对此,《规定》坚持从实际出发,明确了一些具体要求。一是发挥正确用人导向的激励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干部最大的激励是正确用人导向,用好一个人能激励一大片。《规定》提出,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业绩突出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及时提拔重用,激励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讲担当、重担当。二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规定》从目的正当、禁止排除、程序合规、行为合法、结果合理等五个维度明确可以容错的基本条件,引导中央企业领导人员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专心致志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三是完善薪酬分配和激励机制。《规定》提出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短期激励与任期激励相结合,激发企业领导人员创新活力和创业动力。实行与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对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四是加大表彰宣传力度。《规定》提出,对在企业改革发展、党的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以及在完成重大专项和重大改革任务、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及时予以表彰。大力宣传优秀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浓厚氛围。

10.问:《规定》在从严管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方面作了哪些具体规定?

答: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针,中央企业没有特殊、没有例外。针对一段时间以来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上存在的宽松软问题,《规定》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一是提出完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监督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各管理监督主体的基本要求,有利于优化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二是强调上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要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识别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把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统一起来,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三是提出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应当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四是对中央企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兼职,出国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11.问:对培养锻炼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面对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能力素质提出的新要求,既需要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自我学习、自我提高,也需要组织上加强培养锻炼。《规定》提出,应当建立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增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建设世界一流企业、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素质和能力。一是明确了培养锻炼的主要内容。强调要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强化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和党性锻炼,引导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强调要加强能力建设,引导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提升学习能力、政治领导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市场洞察能力、战略决断能力、推动执行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强调要加强职业修养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企业家精神,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二是明确了培养锻炼的主要方式。教育培训以脱产培训、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网络培训、在职自学等方式进行。推进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多岗位锻炼,依托驻外企业(机构)和境外项目培养国际化经营管理人才。三是明确了中央企业优秀年轻领导人员队伍建设的相关要求。健全培养锻炼、适时使用、定期调整、有进有退的工作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来源广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中央企业优秀年轻领导人员队伍。

12.问:《规定》对解决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能上不能下”问题作了哪些具体规定?

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要在破解“能上不能下”上积极探索。《规定》完善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退出机制,明确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因到龄、任(聘)期届满、健康原因、离职学习、不适宜担任现职和自愿辞职等退出的方式和相关要求,特别是细化了因不适宜担任现职退出的具体情形,对政治上不合格、工作不在状态、能力素质不适应、履职业绩平庸或者作风形象较差的及时予以调整,促进领导人员正常更替、人岗相适,增强领导人员队伍活力。

13.问:对贯彻落实《规定》下一步有什么考虑?

答: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规定》修订出台后,我们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要带头执行,把《规定》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队伍管理工作的具体实践中。二是及时组织培训,积极开展宣传,深入解读《规定》,使大家准确把握《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三是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根据《规定》精神,完善所管理的国有企业或者所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需要强调的是,国有企业情况不尽相同,领导人员管理必须从实际出发,注重精准性、有效性,不能简单上下套用、盲目照搬照抄。四是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将加强调研、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随着《规定》的深入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水平和质量必将有新的提升,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必将有新的加强。

《人民日报》(2018年09月30日05版)

中办国办印发《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2018年09月30日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018年5月1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规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决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从进一步激励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出发,完善了有别于党政领导干部、充分体现中央企业特点的领导人员管理制度,是推进中央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是新时期做好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

《规定》共10章66条,分总则、职位设置、任职条件、选拔任用、考核评价、薪酬与激励、管理监督、培养锻炼、退出、附则,明确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覆盖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规定》的印发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央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质量,打造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队伍,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根据《规定》精神,完善所管理的国有企业或者所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精准性、有效性,不能简单上下套用、盲目照搬照抄。要加强调研、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建好、用好、管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

《人民日报》(2018年09月30日01版)


仲祖文:谱写新时代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新篇章

2018年09月30日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成果,是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具体举措,是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新时期做好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央企业的全面领导,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央企业是国之基石,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是引领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关键少数”。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国有资产规模实力稳步提升,国有资本布局结构逐步完善,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国际竞争力、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2018年,进入《财富》世界500强的中央企业达到49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也是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勇于担当、真诚奉献、不懈奋斗的结果。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征程呼唤新作为。中央企业要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在激烈的全球竞争中勇立潮头、脱颖而出,履行好肩负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必须建好、用好、管好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队伍。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2009年印发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在提升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组织工作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党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精神新要求,需要制度化地予以落实。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继承创新、破立并举,从制度层面予以规范完善。《规定》适应新形势、总结新经验、作出新规范,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专业性、实践性。

兴企之道,首在用人。《规定》着眼于建设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队伍,适应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坚持组织认可、出资人认可、市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聚焦突出问题,着力对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考核评价、薪酬与激励、管理监督、培养锻炼、退出等各个方面作出系统规定,并将各环节衔接贯通起来,更加鲜明体现中央企业特点,更加有利于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委(党组)和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努力把新时代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培育世界一流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人民日报》(2018年09月30日05版)


建好、用好、管好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共产党员网


治天下,以用人为本。治企兴企,必须有一流的企业领导人员队伍。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精神新要求。就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是治国理政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来源;强调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强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必须做到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这为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守正出新、稳中求进,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队伍焕发出勃勃生机,中央企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砥砺奋进、再创辉煌。

强化顶层设计,在制度建设上“立柱架梁”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新时代,面对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新目标,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该怎么抓?如何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如何适应中央企业改革发展需要?

历史总是在回答时代课题中前进。坚持制度建党,与时俱进加强制度建设无疑是破题的关键。

2018年7月,《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修订印发,这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经验的科学总结。《规定》覆盖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从制度层面对新时代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完善。如何选拔、如何管理、如何培养、如何激励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在《规定》中都能找到答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国有企业开启了全面深化改革新篇章。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持之以恒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2015年,《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印发,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从严选拔、教育管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等提出了具体要求,首次明确中央企业设立专职抓企业党建工作的党委(党组)副书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

国有企业党员领导人员是党的干部,不论在什么岗位上,都要积极主动做党建工作。2017年,《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印发,进一步明确了中央企业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书记的第一责任、专职副书记的直接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层层落实、贯通到底。

同时,《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廉洁从业结论性评价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优秀年轻领导人员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央企业董事会及董事评价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相继出台,各中央企业也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符合中央企业特点的领导人员管理制度链条不断健全、制度体系逐步形成。

坚持精准科学,选优配强“关键少数”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

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精准科学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着力建立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体系,一大批高素质专业化的优秀人才被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

——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

无论是严格选任标准还是严格选任程序,无论是严格组织考察还是严格审批决定,都坚决落实党组织在选人用人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牢牢把住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政治关、业绩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准确把握民主推荐的功能定位,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掌握情况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防止唯票取人。

近年来,先后在军工、石油石化、汽车等行业,公开遴选了19户中央企业的26名副职领导人员,补充了一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优秀人才。工作中,中央企业党委(党组)研究把好推荐人选关,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组织专家把好评审面谈关、组织考察组把好考察关,将党管干部原则落到实处。

在中国节能、国药集团、新兴际华开展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试点,先后选聘了1名总经理和8名副总经理。党组织不当“甩手掌柜”,在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方面把好关,保证人选政治合格、作风过硬、廉洁不出问题。

——严格选拔任用标准

“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20字”要求,是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在国有企业的具体化,是选拔任用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根本标尺。

“对党忠诚”,是党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第一位要求。如果这条不过关,其他都不过关。在选拔任用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工作中,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

经营管理现代企业,必须有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必须有较强的治企兴企能力。选拔任用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重点看其是否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是否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对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还要看其是否具有较强的管党治党能力和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对专业能力不达标的也坚决不用。

突出实践、实干、实效,不简单看学过什么、干过什么、分管过什么,更看干成了哪些事、干得怎么样、管得好不好,看实实在在的业绩、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成效。不担当、不作为的,业绩不佳的,不仅不用,已在岗位上的也要及时调整下来。

坚持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考察识别中央企业领导人员,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实行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对人选廉洁从业情况“双签字”制度,防止“带病提拔”。

——坚持以事择人、优中选适

“为官择人者治,为人择官者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什么人、用在什么岗位,一定要从工作需要出发,以事择人。

从“谁该用”到“该用谁”,从“更合适、更胜任”的角度去衡量、选拔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把事业发展、工作需要、岗位要求与促进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健康成长、充分调动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打造又博又专、推陈出新的素养结构,使领导班子专业素养整体适应企业主营业务。

近年来,重组成立中国远洋海运、中国宝武集团、国家能源集团,新设立中国航发……按照领导人员配置“做减法”、领导班子功能结构“做加法”原则,及时完成领导班子配备,为重组新设企业在新的起点上扬帆远航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加强中央企业党建工作领导力量,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专职副书记实现应配尽配,一大批优秀的专职副书记协助党委(党组)书记专心专责抓党建、从严从实强党建,推动企业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全面进步。

加大中央企业领导人员交流任职力度,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领导人员。2017年以来,新任企业领导人员中,有近半数实行了交流任职,许多“70后”优秀年轻领导人员进入了中管企业领导班子。

突出问题导向,从严从实加强管理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和人民把国有资产交给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是莫大的信任。信任是最大的关怀,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关心不能忘了严管。”

从管理上存在的宽松软问题入手,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把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统一起来,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坚持从严教育,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切实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按照党中央部署,认真抓好中央企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依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连续多年对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书记、专职副书记、新任职领导人员、中青年领导人员等进行培训。组织中管企业领导人员参加省部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通过主题教育和学习培训,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针尖大的窟窿透过斗大的风。从严管理,必须从日常抓起、从小事管起、从细处严起,抓早抓小抓预防。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与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与正职领导人员谈心谈话每年至少一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结合巡视、审计、信访等方面反映,严格执行提醒、函询、诫勉等制度。从严审核企业领导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从严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兼职管理和参加社会化培训、配偶移居人员任职岗位管理。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督导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开好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脱去“隐身衣”,捅破“窗户纸”,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揭短亮丑、真刀真枪、见筋见骨中,脸红心跳、出汗排毒、治病救人、加油鼓劲。加强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的指导督导,对唯我独尊、独断专行的,闹无原则纠纷、影响班子团结的,奉行好人主义、讲人情不讲原则的,该批评及时批评,该调整坚决调整。严格请示报告制度,规范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分工调整报备制度,规范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专职副书记职责分工。在中央企业,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熔炉”功能明显增强。

考核评价是“指挥棒”“风向标”,是从严管理的重要抓手。中央企业领导班子政治素质、经营业绩、团结协作、作风形象和党建工作情况怎么样,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政治表现、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廉洁从业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怎么样,既有年度综合考评,又有任期综合考评,既反馈考评结果,又提出整改要求。特别是根据2013—2015年任期综合考核评价情况,首次对中管企业领导班子开展任期综合考核评价定级并进行通报,更好地实现了考核与考责的结合。目前,以综合考核评价、经营业绩考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为主要内容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初步形成,抓改革、强党建、促发展的导向更加明确。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从严从实管理监督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永远没有休止符……

加强正向激励,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

“市场活力来自于人,特别是来自于企业家,来自于企业家精神。”中央企业成长为世界一流企业,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必须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志存高远、追求卓越,勇于创新、善于变革,真抓实干、担当作为,百折不挠、坚忍不拔……

如何激发和保护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企业家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这样强调,“既要从严管理,又要关心爱护,树立正向激励的鲜明导向,让他们放开手脚干事、甩开膀子创业”。

对干部最大的激励是正确用人导向,用好一个人能激励一大片。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业绩突出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及时提拔重用,对不作为的坚决果断调整下去,以正确用人导向激励企业领导人员讲担当、重担当。

加强日常关心关爱。对干得好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及时表扬鼓励;对工作压力大、思想负担重的,及时疏导、理顺情绪;对有困难的,积极帮助、主动关心。有的企业领导人员深有感触地说,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细致到位,让我们解开了思想疙瘩,真正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完善中央企业差异化薪酬分配机制。先后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实行与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薪酬分配办法,中央企业依法行使内部薪酬分配权。对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

市场瞬息万变,风险如影随形。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工作失误和错误的分析研判,努力创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环境,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

不忘初心、干得舒心、拼得安心,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普遍提升,为国担当、为民尽责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加强烈。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正以雄心壮志和担当作为书写新的篇章,中央企业乘风破浪、朝着世界一流坚定奋进……


建设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企业家队伍

——专家、干部谈《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共产党员网


日前,中办、国办印发《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如何加强党对中央企业的领导、如何实现中央企业领导人员作用的充分发挥作出了全面规定。这是推进中央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为新时期做好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管干部,筑牢中央企业的“根”和“魂”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规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明确强调,围绕建设一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队伍,丰富治国理政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来源,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党对中央企业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领导人员的管理权。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党管干部原则是由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中央企业的国有资本性质决定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强化对国有企业的领导。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新时代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党管干部,需要完善制度、创新制度。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旭认为,《规定》是党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加强管理的具体体现,是重要的制度创新,“党管干部,是要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形成能领导企业更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企业家群体,培育推动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的企业领头人。”

在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试点工作中,强调上级党组织要在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方面发挥作用……《规定》的具体内容,鲜明地体现了党管干部原则,从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到日常管理,再到考核评价等诸多方面,党管干部原则均贯穿其中。

实践证明,正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才确保了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始终围绕治国理政总目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履职尽责、担当有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筑牢中央企业的‘根’和‘魂’,企业干部才能不断迎难而上、奋发有为,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国有企业的竞争优势、发展优势,促进中央企业不断改革和发展。”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宋志平说。

从严从紧,加强日常管理监督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然而,一段时期以来,中央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少数企业甚至乱象丛生,致使部分国有资产流失。如何夯实党在国有企业的执政根基、确保国有企业保值增值?

《规定》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提出了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规定》将“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20字要求写进总则第一条,强调领导人员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定》将20字要求全面细化,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树立了对标的基准。”宋志平表示。

严管就是厚爱。针对一段时间以来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上存在的宽松软问题,《规定》提出完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监督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各管理监督主体的基本要求;同时,强调上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要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识别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把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统一起来,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此外,《规定》对中央企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兼职、出国管理、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针,中央企业没有特殊、没有例外。“《规定》很有针对性,打出了一套从严从紧组合拳,有利于优化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央企落地生根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李明星表示。

正向激励,大力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中央企业改革发展面临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巨大压力,这就需要加大正向激励,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作用,充分调动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规定》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加强正向激励,指出要从中央企业的市场主体属性出发,完善与市场竞争相适应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这体现出党对企业家价值的深刻认识和把握,从制度层面确保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企业家禀赋得到充分释放。”宋志平说。

《规定》发挥正确用人导向的激励作用,要求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业绩突出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及时提拔重用;同时,从目的正当、禁止排除、程序合规、行为合法、结果合理等维度明确容错条件,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让企业家能够后顾无忧,大胆创新。此外,《规定》还进一步完善薪酬分配和激励机制,并要求对贡献突出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及时予以表彰。

“《规定》进一步激励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完善了有别于党政领导干部、充分体现中央企业特点的领导人员管理制度,是推进中央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必将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不断释放活力。”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宁高宁说。

企业家需要激励和保护。张旭认为,未来中央企业要按照《规定》的精神和具体要求,强化制度引领,优化顶层设计,把企业家工作做好,让创新成为走向世界一流企业的强大发动机。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要深入学习理解《规定》精神,精准贯彻《规定》的各项举措,进一步落实责任、提升能力、担当进取,不断推动中央企业实现新发展。”宁高宁说。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解读概要

时间:2019-02-20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经验的科学总结提升。

《规定》适时回应了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新时代新要求。中央企业的新时代新发展,呼唤企业家的新担当新作为,亟须完善培养造就、吸引凝聚、用好用活优秀企业家的政策法规。出台旨在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新思想新要求,更好激发和保护企业家担当创新有为精神,强化从严从实管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规定》,对于加强党对中央企业的全面领导,完善适应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质量,造就“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队伍,进一步激励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把中央企业建设成为党和人民可信赖、可依靠的“大国重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定》科学体现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国有企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群体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队伍,治国理政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来源。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是党对国有企业全面领导的重要体现,是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的根本保证。《规定》的诸多环节科学体现了党管干部原则。比如,在选拔任用工作中,从提出工作方案到确定考察对象,从严格考察到集体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强调都要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再如,在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试点工作中,强调上级党组织要在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方面发挥作用等等。

《规定》着重强调了在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中的市场规律作用。《规定》强调,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必须准确把握市场规律,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一是丰富和完善市场化选人方式,明确将公开遴选作为选拔任用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方式之一,明确对经理层成员的选拔任用可以采取竞聘上岗、公开招聘和委托推荐等方式,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二是明确提出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制(聘期制),对经理层成员可以实行聘任制,推进契约化管理。三是强化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注重区别企业功能定位,注重行业对标,注重中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全覆盖。四是强化市场化退出,包括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组织调整,以及因企业发展战略调整、产业转型、兼并重组等需要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调整等,形成优胜劣汰、优进绌退的机制。五是提出合理增加经理层中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比例,稳妥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有序推进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试点工作。

《规定》更加明确了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高标准严要求。一是在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中逐一细化“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要求,强调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必须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必须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必须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勇担当,善作为,工作业绩突出;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守底线,廉洁从业。二是强调加强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经营业绩考核、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强化抓改革、强党建、促发展导向,引导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三是强调以强化忠诚意识、拓展国际视野、提高战略思维、增强创新精神、提升治企能力、锻造优秀品行为重点,加强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

《规定》突出了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担当有为要求和正向激励。中央企业正处在高质量发展的攻关期,急需充分调动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对此,《规定》坚持从实际出发,明确了一些具体要求。一是发挥正确用人导向的激励作用。《规定》提出,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业绩突出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及时提拔重用,激励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讲担当、重担当。二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规定》从目的正当、禁止排除、程序合规、行为合法、结果合理等五个维度明确可以容错的基本条件,引导中央企业领导人员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专心致志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三是完善薪酬分配和激励机制。《规定》提出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短期激励与任期激励相结合,激发企业领导人员创新活力和创业动力。四是加大表彰宣传力度。《规定》提出,对在企业改革发展、党的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以及在完成重大专项和重大改革任务、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及时予以表彰。

《规定》切实加强了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从严管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一段时间以来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上存在的宽松软问题,《规定》提出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措施。一是提出完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监督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各管理监督主体的基本要求,有利于优化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二是强调上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要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识别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把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统一起来,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三是提出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应当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四是对中央企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兼职、出国管理、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规定》树立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的鲜明导向。《规定》在选拔任用方面,一是强调必须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突出政治标准和专业能力,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二是强调大力发现培养选拔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优秀年轻领导人员,用好各年龄段领导人员;三是将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统一规范为提出工作方案、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或者背景调查、集体讨论决定和依法依规任职;四是针对内部推选、外部交流、公开遴选、竞聘上岗、公开招聘、委托推荐等不同选拔方式,规范了考察对象产生方式;五是强调坚持实践标准,注重精准识人,全面考察人选素质、能力、业绩和廉洁从业等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六是提出实行任职承诺制度,新任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就忠诚干净担当等作出承诺。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随着《规定》的深入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水平和质量必将有新的提升,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必将有新的加强,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目标必将有新的突破。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编辑:吴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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